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丽江市人民医院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40
最高限价(万元):40
采购需求:采购连续性血液净化机1套及透析型人工肾一次性使用血液回路导管(含废液袋)1批
合同履行期限:设备: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配套耗材:配送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耗材需按需、分批次供货,一般情况收到采购方订货通知后3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必须于1天内到货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丽江市人民医院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响应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1-16 00:00至2024-01-23 23:59,每天
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万元):40
最高限价(万元):40
采购需求:采购连续性血液净化机1套及透析型人工肾一次性使用血液回路导管(含废液袋)1批
合同履行期限:设备: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配套耗材:配送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耗材需按需、分批次供货,一般情况收到采购方订货通知后3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必须于1天内到货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1)丽江市人民医院第二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所响应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备案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响应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备案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1-16 00:00至2024-01-23 23:59,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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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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