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海林市2024年水利工程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海林市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新安灌区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新合灌区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山洪沟治理工程(17条)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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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新安灌区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新合灌区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山洪沟治理工程(17条)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林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海林市2024年水利工程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涉及海林市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新安灌区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新合灌区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山洪沟治理工程、海林市窟窿别河治理工程、海林市三道河子治理工程、海林市旧街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
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标段名称为海林市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新安灌区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新合灌区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山洪沟治理工程(17条)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
服务内容:项目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组织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其他管理与协调工作等。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全部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同时潜在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潜在投标人不得与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第三方评价咨询单位具有利益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0时至2024年1月23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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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新安灌区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新合灌区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山洪沟治理工程(17条)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海林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请登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海林市2024年水利工程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涉及海林市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新安灌区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新合灌区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山洪沟治理工程、海林市窟窿别河治理工程、海林市三道河子治理工程、海林市旧街灌区续建配套及现代化改造项目。
本次招标划分为二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标段名称为海林市防洪工程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新安灌区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新合灌区水毁修复项目、海林市山洪沟治理工程(17条)施工全过程项目管理;
服务内容:项目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施工组织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其他管理与协调工作等。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全部完成(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以上(含高级)技术职称;同时潜在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3)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潜在投标人不得与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第三方评价咨询单位具有利益关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4年1月16日0时至2024年1月23日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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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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