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请登录)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3741.7平方米,其中,框架结构民房建筑面积约4223.81平方米 ,砖混结构民房建筑面积约3846.55平方米,框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858.07平方米,砖混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1657.53平方米,钢排架厂房建筑面积约3155.74平方米,部分门窗已拆除;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水头镇仁福村科院北路二期水头段(仁福村)房屋拆迁项目,拆除总面积约13741.7平方米,具体以项目现状拆除任务为准,投标人需自行现场踏勘,自行估值,总价包干,自行承担估值风险。本招标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4)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标段红线范围内建筑物、附属物的拆除、破除和埕地、道路路面的破除;并负责拆迁场地的平整,平整至现有地面标高 10CM 以下,并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残值物处置权归中标人所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
注:本次拆除工程不包括拆除范围内的电梯、变压器、古厝、文保单位、文物普查单位及历史建筑物(若有)。
(5)招标控制价((即最低投标限价,下同):残值回收金最低投标限价为 2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残值回收金采用固定价发包,由中标人支付残值回收金给招标人,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评估风险。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 个日历天完成,在招标人将拟拆除建筑移交给中标人且发出拆除通知书后在拆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拆除任务,同时将场地残值物、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毕,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现行相关拆除规范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无。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于2024 年01 月15 日至 2024 年01月19日,每天
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报名
2.1.工程建设地点:(请登录)
2.2.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3741.7平方米,其中,框架结构民房建筑面积约4223.81平方米 ,砖混结构民房建筑面积约3846.55平方米,框架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858.07平方米,砖混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1657.53平方米,钢排架厂房建筑面积约3155.74平方米,部分门窗已拆除;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水头镇仁福村科院北路二期水头段(仁福村)房屋拆迁项目,拆除总面积约13741.7平方米,具体以项目现状拆除任务为准,投标人需自行现场踏勘,自行估值,总价包干,自行承担估值风险。本招标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4)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标段红线范围内建筑物、附属物的拆除、破除和埕地、道路路面的破除;并负责拆迁场地的平整,平整至现有地面标高 10CM 以下,并把所有残留物及土石方全部清理外运完毕,残值物处置权归中标人所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
注:本次拆除工程不包括拆除范围内的电梯、变压器、古厝、文保单位、文物普查单位及历史建筑物(若有)。
(5)招标控制价((即最低投标限价,下同):残值回收金最低投标限价为 200000元(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残值回收金采用固定价发包,由中标人支付残值回收金给招标人,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评估风险。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 个日历天完成,在招标人将拟拆除建筑移交给中标人且发出拆除通知书后在拆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拆除任务,同时将场地残值物、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并将整个拆迁场地平整完毕,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现行相关拆除规范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7.其他资格要求:无。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于2024 年01 月15 日至 2024 年01月19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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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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