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一、招标人: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
二、工程名称: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项目
三、项目编号:长交建2024ZB004号
四、财政编号:长财招标采购-2023-118
五、工程地点:长垣市境内
六、工程内容及规模: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长垣分局水污染防治综合治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七、招标范围:
工程部分:1、完善张三寨沟(张三寨镇段)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站建设。2、西干渠、马良固沟等生态水路综合治理;
服务部分:1、张三寨沟(张三寨镇段)总长15公里范围内的河段综合治理
包括内容:配合主管部门对区域内沿河污染源排查,污染排污口封堵,区域内排河污水站的检查、督导,河面漂浮物打捞,河道日常巡检,应急物资、人员、车辆储备,应急事件专家专题论证。
2、长垣市全域河流干流及支流(含张三寨沟以及丁栾沟、文明渠、回木沟等)影响国、省控水质自动站点的水应急服务(包括建设土坝分流、引流、药物技术治理等)。
包括内容:采用技术手段治理河道、生态调水、拦河修坝等多种方式,以及专家咨询对策,应急物资、人员、车辆储备应对突发情况。
八、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 号),支持监狱企业参与;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 号),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参与;
十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近五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为其缴纳的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7、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9、对于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的从业单位,一经查实,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该项目投标资格;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1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2、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投标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6日08时00分至2024年1月2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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