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P52028120240000AT
项目名称: 以色列政府贷款盘州市软籽石榴标准化加工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转贷银行选聘项目
预算金额: 3931070
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指接受项目实施单位委托,为做好贷款项目前期准备并执行财政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签署的贷款项目转贷协议或者执行协议,提供对外联络、咨询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审核、债务核对与统计、结售汇和结算等业务的银行,具备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最高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 以色列政府贷款盘州市软籽石榴标准化加工种植基地 建设项目转贷银行选聘项目:本项目需要实施贷款工作开始至本项目贷款代理服务全部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标项名称:以色列政府贷款盘州市软籽石榴标准化加工种植基地 建设项目转贷银行选聘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3107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是指接受项目实施单位委托,为做好贷款项目前期准备并执行财政部门与项目实施单位签署的贷款项目转贷协议或者执行协议,提供对外联络、咨询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审核、债务核对与统计、结售汇和结算等业务的银行,具备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以色列政府贷款盘州市软籽石榴标准化加工种植基地 建设项目转贷银行选聘项目: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要求: ①参与选聘的转贷银行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政策性银行或开发性金融机构的总行或省级/一级分行:银行总行及其各分行视为同一家银行,不得同时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允许同一家银行授权多家分行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银行分行代理总行投标,须在代理申请书中提交其总行授予其代理投标的授权文件;如银行分行以其自己名义投标,须在代理申请书中提交总行的授权文件;②银行总行具有良好的国际市场资信评级,熟悉贷款方以及我国贷款管理政策和工作程序,具备与贷款方认可的境外银行发展业务关系的能力和经验,并具有负责代理业务的专业部门和人员:由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1月15日17时00分 至 2024年01月19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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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lin@dlzb.com
电话:010-63963855
QQ:39206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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