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龙门灌区水毁修复工程已由保定市水利局以《保水农招标(2024)0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龙门水库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龙门水库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保定市龙门灌区水毁修复工程;工程地点:保定市满城区;主要建设内容:修复东干渠水毁部分左右岸及渠底8处;修复东干渠渠道右堤130米、修复左岸塌方50米;修复东干渠围网基础下沉部位并重新安装围网280米;东干渠桩号4+500处修复护坡、新建涵洞一处:东干渠4.5km进行清淤疏浚。标包划分:1个标段工期:2024年6月30日前完工;其他: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如投标人为2023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1.3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1.4其他要求:①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项目,允许以分包的形式实现预留,本项目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投标人需将上述预留份额按规定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书。若投标人为大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若投标人为中型企业需预留不低于合同总额40%的60%分包给一家或多家小型或微型企业;若投标人自身为小微企业且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可不进行分包)。注:异议受理人:冯秀芳 联系方式:0312-7132316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无其他在建项目;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6 09:00至2024-01-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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