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2021年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泵站及新增管道工程已经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招审批建143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招远市新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2021年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泵站及新增管道工程,主要包括勾山3-A1型加压泵站、城子3-B2型加压泵站、勾山补氯站、岔道补氯站、杨家大沟加压泵站、南五里加压泵站建筑装饰工程、泵站配套电气、工艺、自控、视频、安防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沿线管道工程及大秦家小于家泵站无负压供水设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2021年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泵站及新增管道工程
标段内容:
主要包括勾山3-A1型加压泵站、城子3-B2型加压泵站、勾山补氯站、岔道补氯站、杨家大沟加压泵站、南五里加压泵站建筑装饰工程、泵站配套电气、工艺、自控、视频、安防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沿线管道工程及大秦家小于家泵站无负压供水设备。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6.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9.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10.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2.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3.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3.规模
小型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融资+企业投资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管理机构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5.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查勘。6.2本项目为电子标。
7.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1-16 00:00:00~2024-01-22 17:30:00(北京时间)。
2021年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泵站及新增管道工程已经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招审批建143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招远市新悦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2021年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泵站及新增管道工程,主要包括勾山3-A1型加压泵站、城子3-B2型加压泵站、勾山补氯站、岔道补氯站、杨家大沟加压泵站、南五里加压泵站建筑装饰工程、泵站配套电气、工艺、自控、视频、安防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沿线管道工程及大秦家小于家泵站无负压供水设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工程施工标:2021年招远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泵站及新增管道工程
标段内容:
主要包括勾山3-A1型加压泵站、城子3-B2型加压泵站、勾山补氯站、岔道补氯站、杨家大沟加压泵站、南五里加压泵站建筑装饰工程、泵站配套电气、工艺、自控、视频、安防工程及室外配套工程,沿线管道工程及大秦家小于家泵站无负压供水设备。
资格审查项:
1.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投标保证金电汇凭证.6.拟任项目经理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退休返聘人员的人身意外险).7.授权代表是否为固定投标人员.8.技术负责人职称证.9.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10.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2.固定投标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13.承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分包企业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施工合同额300万以上且工期超过3个月、累计使用农民工人数达到30人的,需承诺将本项目纳入山东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管理),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落实欠薪清偿责任。.
3.规模
小型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融资+企业投资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5.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管理机构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经合法变更后投标的,应当符合省政府鲁政办字〔2014〕122号文件"被更换的项目负责人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投标"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5.4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5.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5.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其他要求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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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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