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邢台信都经济开发区鹿城大街(仁义路-滨江路段)、裕丰路(鹿城大街-会坂街段)道路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河北邢台信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鹿城大街(仁义路-滨江路段)、裕丰路(鹿城大街-会坂街段)道路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邢信经开批投资【2023】0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邢台信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北邢台信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西起仁义路、东至滨江路及南起会坂街、北至鹿城大街2.1.2建设规模:裕丰路(鹿城大街-会坂街段)项目铺设机动车道路面15614㎡,非机动车道路面2131㎡,人行道2653㎡,铺砌路缘石、路平石5220m,铺设钢筋砼雨水主管道888.6m,雨水支管540m,钢筋砼污水主管道803.8m,雨水检查井32座,侧立式双箅32座,3m钢平箅4座,污水检查井46座,购置安装照明及电缆配套(含箱变)24基,施划道路标线、安装指示牌、信号灯,以及其他设施。鹿城大街(仁义路-滨江路段)项目铺设机动车道路面65845㎡,非机动车道路面14091㎡,人行道7605㎡,铺砌路缘石、路平石21798m,铺设钢筋砼雨水主管道3555m,雨水支管1281m,钢筋砼污水主管道2509m,雨水检查井99座,侧立式双箅148座,污水检查井108座,购置安装照明及电缆配套(含箱变)86基,施划道路标线、安装指示牌、信号灯,以及其他设施。2.1.3计划工期:40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冀建质安函528号)配备。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6 00:00:00至2024-01-22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邢台信都经济开发区鹿城大街(仁义路-滨江路段)、裕丰路(鹿城大街-会坂街段)道路管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已由河北邢台信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鹿城大街(仁义路-滨江路段)、裕丰路(鹿城大街-会坂街段)道路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邢信经开批投资【2023】0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邢台信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债券及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河北邢台信都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西起仁义路、东至滨江路及南起会坂街、北至鹿城大街2.1.2建设规模:裕丰路(鹿城大街-会坂街段)项目铺设机动车道路面15614㎡,非机动车道路面2131㎡,人行道2653㎡,铺砌路缘石、路平石5220m,铺设钢筋砼雨水主管道888.6m,雨水支管540m,钢筋砼污水主管道803.8m,雨水检查井32座,侧立式双箅32座,3m钢平箅4座,污水检查井46座,购置安装照明及电缆配套(含箱变)24基,施划道路标线、安装指示牌、信号灯,以及其他设施。鹿城大街(仁义路-滨江路段)项目铺设机动车道路面65845㎡,非机动车道路面14091㎡,人行道7605㎡,铺砌路缘石、路平石21798m,铺设钢筋砼雨水主管道3555m,雨水支管1281m,钢筋砼污水主管道2509m,雨水检查井99座,侧立式双箅148座,污水检查井108座,购置安装照明及电缆配套(含箱变)86基,施划道路标线、安装指示牌、信号灯,以及其他设施。2.1.3计划工期:40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3)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河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标准》(冀建质安函528号)配备。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处罚结果,依据处罚结果执行)(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3)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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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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