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遂昌县金竹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已由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遂发许〔2023〕2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统筹。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遂昌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遂昌县金竹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位于金竹镇,建设内容:1)渠首工程改造堰坝2座。2)骨干输配水工程改造长引干渠总长7.75km,新建金竹输水干管9.228km(其中放水口延伸管长0.54km)。3)改建骨干渠系建筑包括隧洞2座,闸门2座;4)完善管理设施包括设置15个公里桩、161个百米桩,长引渠上新建护栏1.395km,巡查道路铺设、节点配置等管理设施;5)用水量测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等。本项目总投资2071.46万元。
2.2 监理招标范围:遂昌县金竹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3 项目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27个月,其中现场服务期15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 项目监理服务费:本合同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34.713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参考《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规定,本工程最高限价的90%作为控制成本价(31.2417万元),低于控制成本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须是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承担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文件执行,即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资质证书的企业,也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具有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 拟派本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 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要求:本项目监理人员配置不得少于5人(含总监、副总监)。
3.5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31号文的有关规定,监理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
3.6 投标人及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进行查询);
3.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浙发改明电〔2018〕13号文的指示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下载:2024年1月15日起(请登录)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年 2 月 5 日
9 时00 分
本招标项目遂昌县金竹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已由遂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遂发许〔2023〕23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县财政统筹。本工程的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遂昌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遂昌县金竹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位于金竹镇,建设内容:1)渠首工程改造堰坝2座。2)骨干输配水工程改造长引干渠总长7.75km,新建金竹输水干管9.228km(其中放水口延伸管长0.54km)。3)改建骨干渠系建筑包括隧洞2座,闸门2座;4)完善管理设施包括设置15个公里桩、161个百米桩,长引渠上新建护栏1.395km,巡查道路铺设、节点配置等管理设施;5)用水量测设施建设及信息化建设等。本项目总投资2071.46万元。
2.2 监理招标范围:遂昌县金竹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3 项目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27个月,其中现场服务期15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4 项目监理服务费:本合同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34.713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参考《浙江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规定》(2021)规定,本工程最高限价的90%作为控制成本价(31.2417万元),低于控制成本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进入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须是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承担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文件执行,即持有在有效期内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丙级资质证书的企业,也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3.2 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具有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完工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3.3 拟派本项目的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4 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要求:本项目监理人员配置不得少于5人(含总监、副总监)。
3.5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31号文的有关规定,监理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信息。
3.6 投标人及投标文件中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进行查询);
3.7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浙发改明电〔2018〕13号文的指示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不再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招标人在定标前可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对拟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网上下载:2024年1月15日起(请登录)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4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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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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