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洮北区2023年78个村村庄规划编制,招标人白城市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白城市洮北区2023年78个村村庄规划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采购名称:白城市洮北区2023年78个村村庄规划编制;
2.2、项目采购数量:
2.3、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服务地点:白城市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指定地点;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由于国家机构改革过渡期,资质主管部门未开展到期资质延期认定工作,若因以上政策原因未续期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的相关专业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
5.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
3.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0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19日17时00分(请登录)下载采购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5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白城市洮北区2023年78个村村庄规划编制,招标人白城市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白城市洮北区2023年78个村村庄规划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采购名称:白城市洮北区2023年78个村村庄规划编制;
2.2、项目采购数量:
序号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白城市洮北区2023年78个村村庄规划编制 |
项 |
1 |
5450000.00元 |
2.4、服务地点:白城市自然资源局洮北分局指定地点;
2.5、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由于国家机构改革过渡期,资质主管部门未开展到期资质延期认定工作,若因以上政策原因未续期的资质证书,视为符合条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的相关专业工程师(含)及以上职称。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
3.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
5.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
6.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
3.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4年01月15日08时30分至2024年01月19日17时00分(请登录)下载采购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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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lin@dlzb.com
电话:010-63963855
QQ:39206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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