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顺县
一、招标条件
本 清漳河东源和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以和审管审批字(2023)49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资金外,剩余资金由县财政投资招标人为 和顺县水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清漳河治理段目前过流断面不满足行洪要求且堤防不连续,并未达到防洪标准,近年来连续发生强降雨,河道两岸村庄、农田遭受洪灾影响,对当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实施清漳河东源和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是必要的。主要建设内容:河道治理长度18.8km,其中:(1)河道治理工程:新建河道左岸格宾石笼护岸4.437km,新建河道右岸格宾石笼护岸4.807km,新建左右岸土石笼袋护岸各1.29km,钢筋混凝土衬砌3.55km,河道疏浚6.134km。(2)防汛应急抢险道路工程:改造防汛应急抢险道路8.23km。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漳河东源和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主要内容: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实施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勘测设计服务、施工现场设代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漳河东源和顺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同时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4、拟任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具有由投标人缴纳近6个月内(任一次)可经核验的社保。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无行贿犯罪记录;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7、投标人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分类监管”黑名单;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1-15 18:00至2024-01-20 18: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2-06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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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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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xiaomin@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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