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ZB-2024-CG002
项目名称:蒲城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合同包2(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合同包3(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合同包4(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合同包5(五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3(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4(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5(五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五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5日至2024年01月19日,每天
09:00:00至12:00:00,下午13: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02月0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HJZB-2024-CG002
项目名称:蒲城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6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3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其他农业服务 |
农业社会化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30,000.00 |
63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合同包2(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2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其他农业服务 |
农业社会化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20,000.00 |
32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合同包3(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8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8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其他农业服务 |
农业社会化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80,000.00 |
38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合同包4(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4-1 |
其他农业服务 |
农业社会化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0,000.00 |
31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合同包5(五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5-1 |
其他农业服务 |
农业社会化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60,000.00 |
36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2(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3(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4(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合同包5(五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20〕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185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4(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5(五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原件;
(8)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5日至2024年01月19日,每天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2024年02月04日1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