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刘公路-复兴村公路)监理已由 顺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字【2023】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顺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级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顺平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刘公路-复兴村公路)监理2.2、建设地点:顺平县西北部,龙刘公路至复兴村道路。2.3、建设内容及规模: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刘公路-复兴村公路),项目位于顺平县西北部,龙刘公路至复兴村道路,总体路线为西南向东北走向,路线长8338.236米。2.4、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2.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 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顺平县水毁公路恢复重建工程(龙刘公路-复兴村公路),项目位于顺平县西北部,龙刘公路至复兴村道路,总体路线为西南向东北走向,路线长8338.236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5 年(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以交(竣) 工时间为准),独立成功完成过至少 1 项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3.1.3财务要求:具有2022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新注册的企业可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在投标人过去 1 年(2023年1月 1 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监理合同被解除)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 5 年(2019 年 1 月1 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 1 个四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在岗要求: 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5 09:00至2024-01-19 17:30(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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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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