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1.1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准东采油厂气驱、吞吐增产风险措施技术服务
1.2项目概况:
根据准东采油厂生产需要,需在所辖区域实施气驱、吞吐增产措施,改善开发效果,提高采收率。
1.3预算金额980万元(不含税)。
1.4项目进展情况: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1.5项目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
1.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招标范围
1、服务内容:根据新疆油田公司准东采油厂生产需要,需在所辖区域实施气驱、吞吐增产措施,服务内容包括气体采购、运输、注入施工,2024-2025年预计注入气体3万吨。
2、服务地点:准东采油厂所辖井区。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
4、标段(标包)划分: 否 标段划分数量: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有效投标人关系将用天眼查现场查询。
3.具有自有二氧化碳罐车,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且在有效期内。
4.具备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其它服务能力。
5.1 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效安全生产资格证;
投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其企业所属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需持有效HSE证,安全管理负责人持有效安全生产资格证、HSE证。
承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
5.2 设备要求:
需承诺提供实施CO2气驱、吞吐增产措施技术服务的相关机具设备(二氧化碳专用撬装设备、耐压管线、二氧化碳专用罐车等),设备满足相关质量及使用要求。
6. 财务要求:
2020、2021、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7.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8.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
8.3 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8.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12日18 时 00 分至2024年1月 1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资金来自成本,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背景概况
1.1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准东采油厂气驱、吞吐增产风险措施技术服务
1.2项目概况:
根据准东采油厂生产需要,需在所辖区域实施气驱、吞吐增产措施,改善开发效果,提高采收率。
1.3预算金额980万元(不含税)。
1.4项目进展情况: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1.5项目单位: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准东采油厂)
1.6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招标范围
1、服务内容:根据新疆油田公司准东采油厂生产需要,需在所辖区域实施气驱、吞吐增产措施,服务内容包括气体采购、运输、注入施工,2024-2025年预计注入气体3万吨。
2、服务地点:准东采油厂所辖井区。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
4、标段(标包)划分: 否 标段划分数量: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营业执照的法人或法人的分支机构(应有总公司授权证明)。以下两种情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管理关系的法人之间,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有效投标人关系将用天眼查现场查询。
3.具有自有二氧化碳罐车,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2类2项),且在有效期内。
4.具备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备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其它服务能力。
5.1 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效安全生产资格证;
投标人需承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前,其企业所属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需持有效HSE证,安全管理负责人持有效安全生产资格证、HSE证。
承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
5.2 设备要求:
需承诺提供实施CO2气驱、吞吐增产措施技术服务的相关机具设备(二氧化碳专用撬装设备、耐压管线、二氧化碳专用罐车等),设备满足相关质量及使用要求。
6. 财务要求:
2020、2021、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0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7. 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完成同类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生产、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8.信誉要求:
8.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8.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截图);
8.3 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8.4 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1月12日18 时 00 分至2024年1月 18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hanxiao@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61006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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