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沛县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二期 (EPC)(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沛县行政审批局 以沛行审发【2022】67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沛县印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沛县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二期 (EPC)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徐州市沛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实施大屯街道南京路、幸福路及周边小区、单位庭院雨污分流改造。
项目总投资8075万元,监理费约89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沛县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二期 (EPC)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5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0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的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 。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 /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①本企业注册,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②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5)其他要求: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9日;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9日17时3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6日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沛县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二期 (EPC)(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沛县行政审批局 以沛行审发【2022】67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沛县印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沛县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二期 (EPC)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徐州市沛县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实施大屯街道南京路、幸福路及周边小区、单位庭院雨污分流改造。
项目总投资8075万元,监理费约89万元。
2.3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沛县大屯片区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二期 (EPC)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2.5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 2020年12月1日以来承担过工程总投资额不低于3000万的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的监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 。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 /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①本企业注册,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②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5)其他要求: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9日;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9日17时30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2月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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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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