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绥宁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水口乡田凼村河堤维修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0272
3、委托代理编号:HNXZ-2024-SY-XMZB-0022
4、采购项目预算:4050000.00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施工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培训合格证;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培训合格证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人员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且目前均无在岗项目,并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3)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加本次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磋商。
注:以上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01月12日起至2024年01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8: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请登录)购买磋商文件。
1、采购项目名称: 绥宁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水口乡田凼村河堤维修改造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绥财采计0272
3、委托代理编号:HNXZ-2024-SY-XMZB-0022
4、采购项目预算:4050000.00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绥宁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水口乡田凼村河堤维修改造工程) |
绥宁县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水口乡田凼村河堤维修改造工程) |
详见采购文件 |
1项 |
4050000.00元 |
4050000.00元 |
非强制采购 |
不接受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任施工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培训合格证;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培训合格证和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岗位人员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且目前均无在岗项目,并提供近期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
(3)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加本次磋商。
(4)本项目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磋商。
注:以上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提供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01月12日起至2024年01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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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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