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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概要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大宗物资采购(液氨)
招标公告
*
*受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大宗物资采购(液氨)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
1.2工程规模: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两台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350MW。
2.招标范围: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大宗物资采购(液氨),全年计划量:700吨。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如果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5.*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9年 6 月 21 日9:00起至2019年 7 月 5 日17:00止*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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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华能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大宗物资采购(液氨)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
1.2工程规模: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两台发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350MW。
2.招标范围:
华能大庆热电有限公司2019年度大宗物资采购(液氨),全年计划量:700吨。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 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如果是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及生产厂家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5.*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9年 6 月 21 日9:00起至2019年 7 月 5 日17:00止*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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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88716602
邮箱:xiaomin@dl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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