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招标/资审公告信息
“神游朝歌”鹿台阁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24-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游朝歌”鹿台阁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2-410651-04-02-553217,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对鹿台阁室内进行改造提升,打造沉浸式灯光互动演绎馆。鹿台阁二层墙面、地面、天花板及配套设施提成改造;三层、四层、五层进行多功能展示区、研学区、多媒体区等改造。
2.2建设地点:位于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朝歌里鹿台阁;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本工程投资:约1500万元;
2.5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6施工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9要求的其它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 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诺时间为“2022年1月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必须出具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在本单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个人权益记录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2月3日。
“神游朝歌”鹿台阁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24-0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游朝歌”鹿台阁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已由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2-410651-04-02-553217,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对鹿台阁室内进行改造提升,打造沉浸式灯光互动演绎馆。鹿台阁二层墙面、地面、天花板及配套设施提成改造;三层、四层、五层进行多功能展示区、研学区、多媒体区等改造。
2.2建设地点:位于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朝歌里鹿台阁;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本工程投资:约1500万元;
2.5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6施工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9要求的其它内容: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
3. 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未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联合惩戒”记录。(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诺时间为“2022年1月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必须出具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在本单位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提供加盖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公章的证明或个人权益记录单)。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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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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