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G1-********-GSZX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临床检验电发光组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1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3-G1-********-GSZX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临床检验电发光组设备)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1月08日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满分30分) (1)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①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设备生产厂家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投标价格给予20%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③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投标价格给予20%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全部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的,该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 投标人既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报价只能享受一次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4)价格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5分 注:投标报价计算时均为投标人的实际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最终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满分30分) (1)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①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设备生产厂家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对其最后报价给予20%的扣除。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投标价格给予20%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③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投标价格给予20%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全部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的,该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 投标人既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其报价只能享受一次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4)价格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 注:投标报价计算时均为投标人的实际投标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最终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更正日期:2024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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