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编号:GACG2023305(本项目编号以此为准)
二、项目名称:广安民用机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
三、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安民用机场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具体服务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五、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690000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1.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3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人员要求:具备2名及以上注册环评工程师。【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供应商本单位最近3个月的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资料,最近3个月指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售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连续、不间断往前推3个月,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以实际应交月数计算,新聘人员至少提供开标前1个月在该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谈判文件获取:
(一)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 1 月 13日09:00至2024年1 月 17 日17:00。
二、项目名称:广安民用机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
三、项目概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广安民用机场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具体服务内容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五、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690000元。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殊要求:
1.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3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人员要求:具备2名及以上注册环评工程师。【提供以上人员有效的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须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供应商本单位最近3个月的连续缴费的社保证明资料,最近3个月指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售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连续、不间断往前推3个月,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以实际应交月数计算,新聘人员至少提供开标前1个月在该供应商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七、谈判文件获取:
(一)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4年 1 月 13日09:00至2024年1 月 17 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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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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