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光山县静脉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厂房工程EPC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光财
2.3 建设地点:光山县静脉产业园区(寨河镇)。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光山县静脉产业园区(寨河镇),光山县静脉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厂房工程EPC总承包。
2.5 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
2.6 项目金额:本次招标EPC总承包费用为1998.18万元。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投标人是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施工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期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发生变化;
(3)牵头人应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所有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及投标相关资料,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8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时30分。
2.1 项目名称:光山县静脉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厂房工程EPC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光财
2.3 建设地点:光山县静脉产业园区(寨河镇)。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光山县静脉产业园区(寨河镇),光山县静脉产业园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1#厂房工程EPC总承包。
2.5 资金来源: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
2.6 项目金额:本次招标EPC总承包费用为1998.18万元。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计划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投标人是由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其中施工投标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期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发生变化;
(3)牵头人应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所有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及投标相关资料,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4年01月12日至2024年01月18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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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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