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县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沙发改基字1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县禹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80%:20% ,招标人为 沙县禹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沙县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沙县区12个乡(镇、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沙县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修复护岸28.2km;沟渠修复 7.6km。本工程投资估算为 5200 万元。
2.3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完成本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测量及地质勘探(含初设与施工图阶段)、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和配合工作等;
2.5最高控制价: 2324200元 ;
2.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2.7服务期限:7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6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后5日历天完成报批稿,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并具备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 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月12日13:00时至2024 年 2月5日 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2月 5日09:00。
本招标项目 沙县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已由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沙发改基字1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沙县禹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80%:20% ,招标人为 沙县禹德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沙县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沙县区12个乡(镇、街道);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沙县区水利设施水毁修复工程项目修复护岸28.2km;沟渠修复 7.6km。本工程投资估算为 5200 万元。
2.3产业类型: 第二产业(第一产业或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 ;
2.4招标范围和内容: 完成本工程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测量及地质勘探(含初设与施工图阶段)、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施工技术指导服务和配合工作等;
2.5最高控制价: 2324200元 ;
2.6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颁发的现行有效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能顺利通过国家有关等部门的评审;
2.7服务期限:7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6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后5日历天完成报批稿,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并具备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 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 / 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适用于有勘察项目的情况)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4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5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月12日13:00时至2024 年 2月5日 0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2月 5日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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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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