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长安路改造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01-330424-04-01-692478备案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县北部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县望海街道。
2.2建设规模:为丹佛斯第二园区标准厂房周边配套,对长安路进行维修改造,全长约700米,宽32米,与周边地块的景观、同步建设相关配套等。
2.3项目估算总投资:1400万元。
2.4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确定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招标范围: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长安路改造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或市政专业)。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2日9时00分至2024年01月23日14时00分(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 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长安路改造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401-330424-04-01-692478备案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县北部新城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盐县望海街道。
2.2建设规模:为丹佛斯第二园区标准厂房周边配套,对长安路进行维修改造,全长约700米,宽32米,与周边地块的景观、同步建设相关配套等。
2.3项目估算总投资:1400万元。
2.4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方案优化,方案确定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招标范围:海盐县望海街道产城融合提升项目--长安路改造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概算调整)、设计调整、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道路或市政专业)。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②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2日9时00分至2024年01月23日14时00分(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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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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