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对2024-2025年车辆保险、财产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项目(第二次)进行自主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报价,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报名时间截止为:2024年1月15日下午17:30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5年车辆保险、财产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2024Z03
3.招标人: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4.项目内容: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本部、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江口电厂、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白垢电厂、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都平电厂、肇庆贺江投资有限公司(含悦封苑)、广东肇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肇庆市中林实业有限公司七家单位的2024-2025年度车辆保险;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本部、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江口电厂、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白垢电厂、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都平电厂、肇庆贺江投资有限公司(含悦封苑)、株洲泓泰水电实业有限公司、贵州肇联水电有限公司、广东肇能电力销售有限公司、肇庆市中林实业有限公司九家单位的财产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采购。
5.本项目选定1家供应商作为采购人的年度合格保险服务承包商。
6.交易方式:本项目由肇庆市贺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统一进行招标。招标后,由贺江电力及其下属单位与中标人签订保单,采购和结算则由贺江电力或其下属单位按保单约定条款与中标人执行。
7.项目相关要求:本项目期限为2年,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1.50万元/年(含税),其中车辆保险最高限额9.50万元/年(含税),财产保险及公众责任保险最高限52.00万元/年(含税)。财产保险费率:不高于0.82‰,且不低于0.61‰;公众责任险费率:不高于22‰,且不低于18.7‰。超出限制最高费率或低于限制最低费率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详见请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用户需求书。
8.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230,000.0。注: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力,按清单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以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招标人将于投标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招标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3.资质要求:必须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监管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在肇庆市具有相应的财产综合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业务经营资格。
4.在端州、封开区域至少有一个自营服务网点。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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