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PC-2023-122601
2.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竹盐特色资源循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污水管网项目)监理标段
3.采购人:四川省长宁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
采购预算:434833.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三、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规模:新建三条污水管网,一条D1000污水主管长度为1500米,一条D800-D1000污水支管长度为690米,一条D400污水支管长度约180米,及相关崩站工程,道路工程,电力及通信工程。
建设地点:长宁县长宁镇。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次数进行承诺。
(五)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施工、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自2024年 1月12 日至2024年 1 月 18 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1.项目编号:SCPC-2023-122601
2.采购项目名称:长宁县竹盐特色资源循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 (污水管网项目)监理标段
3.采购人:四川省长宁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
采购预算:434833.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三、采购项目简介:
项目规模:新建三条污水管网,一条D1000污水主管长度为1500米,一条D800-D1000污水支管长度为690米,一条D400污水支管长度约180米,及相关崩站工程,道路工程,电力及通信工程。
建设地点:长宁县长宁镇。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设计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全过程和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次数进行承诺。
(五)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注: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相关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施工、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磋商文件自2024年 1月12 日至2024年 1 月 18 日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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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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