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紧急疏散系统、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系统、灭火器、防火门等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2.日常业务指导及相关消防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3.智慧消防平台实时监测。4.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310000.00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以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执行。(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4)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6)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文件,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企业,且服务类型包含采购内容 【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网页查询记录】;(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注:(4)、(5)、(6)、(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每天
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系统、防/排烟系统、消火栓系统、应急照明、紧急疏散系统、消防广播、消防电话系统、灭火器、防火门等消防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2.日常业务指导及相关消防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3.智慧消防平台实时监测。4.微型消防站值班值守。(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采购预算:310000.00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以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执行。(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宁财(采)发〔2020〕545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 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4)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5)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要求,采购人优先采购创新产品。(6)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文件,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投标供应商须为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企业,且服务类型包含采购内容 【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网页查询记录】;(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证明);(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格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8)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开、评标现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注:(4)、(5)、(6)、(7)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磋商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每天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2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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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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