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冷冻切片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防溅水设计,采用步进电机进样可使切片以0.5微米步进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要求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承诺函 根据明财购9号《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9”。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每天
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名称:冷冻切片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 预算(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
1 |
冷冻切片机采购项目 |
1(台) |
否 |
380000.00 |
2000.00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其他资格要求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承诺函 根据明财购9号《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22年1月1日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资格承诺函详见“附件9”。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2日 至 2024年01月19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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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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