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遂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遂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331123-04-01-727831,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受业主委托代理本次遂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设计 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遂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设计进行公 开 招标。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丽水市勘察设计、监理及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规定,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
遂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位于遂昌县三际线石桥板村段南侧地块。新建遂昌县第二制水厂一期规模10万立方米/天,以及进厂市政道路、上山专用道路等配套设施;新建成屏一级水库至遂昌县第二制水厂原水管道管径DN1200,隧洞长5.43km,开挖洞径3.0m,衬后洞径2.2m;新建遂昌县第二制水厂清水出水管道,分别包括往中心城区方向(现状遂昌水厂方向)、高铁新城方向、乡镇方向,新建四座中途加压泵站;新建三仁水厂、大柘水厂、石练至三际线的DN300出厂连通管。项目总投资约为12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1000万元。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为:遂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等基本设计及其他设计相关服务内容;包含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书面批准同意。
四、项目设计完成周期:
1)委托合同签订生效后40天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优化与修改】。
2)项目方案设计通过评审并符合要求后20天内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3)项目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并符合要求后40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在图纸审查机构完成图审后10天内交付(经修整后)正式施工图纸。
4)如项目进度计划调整,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配合加快设计进度,提前完成设计工作,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且不能要求增加相关费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或“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丽水市建设市场有严重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谢绝投标【在丽水市外,被市(地)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期间视同进入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示】;
4、本次设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2024年1 月12 日起下载。
遂昌县供排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遂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331123-04-01-727831,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且已落实。受业主委托代理本次遂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设计 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遂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设计进行公 开 招标。根据《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丽水市勘察设计、监理及设备采购类项目“评定分离”招标评标操作细则》规定,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二、项目概况:
遂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位于遂昌县三际线石桥板村段南侧地块。新建遂昌县第二制水厂一期规模10万立方米/天,以及进厂市政道路、上山专用道路等配套设施;新建成屏一级水库至遂昌县第二制水厂原水管道管径DN1200,隧洞长5.43km,开挖洞径3.0m,衬后洞径2.2m;新建遂昌县第二制水厂清水出水管道,分别包括往中心城区方向(现状遂昌水厂方向)、高铁新城方向、乡镇方向,新建四座中途加压泵站;新建三仁水厂、大柘水厂、石练至三际线的DN300出厂连通管。项目总投资约为12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71000万元。
三、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为:遂昌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的总体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期服务配合等基本设计及其他设计相关服务内容;包含建设过程中的所有设计。本项目实行工程设计总承包,若中标单位对招标范围内的部分设计内容无专项设计资质的允许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单位,但必须在分包前报经招标人书面批准同意。
四、项目设计完成周期:
1)委托合同签订生效后40天内完成项目方案设计【优化与修改】。
2)项目方案设计通过评审并符合要求后20天内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3)项目初步设计通过专家评审并符合要求后40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在图纸审查机构完成图审后10天内交付(经修整后)正式施工图纸。
4)如项目进度计划调整,招标人需要中标人配合加快设计进度,提前完成设计工作,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且不能要求增加相关费用。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该人员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或“全国勘察设计行业资质管理信息系统”;
3、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在丽水市建设市场有严重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的谢绝投标【在丽水市外,被市(地)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期间视同进入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示】;
4、本次设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2024年1 月12 日起下载。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