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孤峰河(南陵县部分)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南陵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安徽省孤峰河(南陵县部分) 综合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 发改投资 17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陵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南陵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孤峰河(南陵县部分)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勘察设计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Wp1GC2024SL2295
2.3标段划分:划分 1 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Wp1GC2024SL229501
2.5建设地点: 南陵县
2.6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孤峰河上段南陵三里段、都塘闸以上段河道清淤,新建护岸;南陵县塘南圩堤防加固、新建护岸,新建堤顶道路,穿堤建筑物加固;孤峰河下段南陵县都塘圩成圈堤防加固工程,东七联圩成圈堤防加固工程,孤峰河下段南陵县籍山联圩成圈堤防加固工程等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勘察、设计和各专题报告,包含:①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勘察、设计);②初步设计阶段(含施工图设计)勘察、测量、初设报告和图册编写;③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价、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意见书等报批所有专题报告的编写(除移民安置专题),根据招标人要求协助办理上述专题报告报批手续;④工程建设期服务及参与工程验收等。
2.8项目投资估算:40015万元
2.9最高投标限价 :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勘测设计费的100%(包含初设、施工设计、各类专题编制、审查及会务等咨询服务费),本项目估算勘察设计费965万元(大写:玖佰陆拾伍万元整),为最高结算限价,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最高结算限价。
2.10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
2.11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年 / 月1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已完成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 / 及以上的 / 设计项目。
(3)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不良行为记录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
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4 年 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2 日 9 时 15 分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孤峰河(南陵县部分)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南陵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安徽省孤峰河(南陵县部分) 综合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 发改投资 17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陵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性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南陵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孤峰河(南陵县部分)综合治理工程全过程勘察设计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Wp1GC2024SL2295
2.3标段划分:划分 1 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Wp1GC2024SL229501
2.5建设地点: 南陵县
2.6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孤峰河上段南陵三里段、都塘闸以上段河道清淤,新建护岸;南陵县塘南圩堤防加固、新建护岸,新建堤顶道路,穿堤建筑物加固;孤峰河下段南陵县都塘圩成圈堤防加固工程,东七联圩成圈堤防加固工程,孤峰河下段南陵县籍山联圩成圈堤防加固工程等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工程勘察、设计和各专题报告,包含:①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勘察、设计);②初步设计阶段(含施工图设计)勘察、测量、初设报告和图册编写;③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价、用地预审、规划选址意见书等报批所有专题报告的编写(除移民安置专题),根据招标人要求协助办理上述专题报告报批手续;④工程建设期服务及参与工程验收等。
2.8项目投资估算:40015万元
2.9最高投标限价 :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勘测设计费的100%(包含初设、施工设计、各类专题编制、审查及会务等咨询服务费),本项目估算勘察设计费965万元(大写:玖佰陆拾伍万元整),为最高结算限价,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最高结算限价。
2.10项目类别: 工程服务
2.11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要求的独立法人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年 / 月1日以来(以 / 时间为准已完成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 / 及以上的 / 设计项目。
(3)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 不良行为记录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要求,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料:
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24 年 1 月 13 日 9 时 00 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2 月2 日 9 时 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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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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