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招标公告名称: | 灵寿县2023年农村道路及桥梁水毁恢复工程四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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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0000782J00101001001 |
招标内容: | |
灵寿县2023年农村道路及桥梁水毁恢复工程四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3年农村道路及桥梁水毁恢复工程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23】13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 灵审批投资【2023】13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局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灵寿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设地址:灵寿县寨头乡、南管乡、陈庄镇、岔头镇、燕川乡、慈峪镇、狗台乡、塔上镇、北洼乡。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工程主要涉及(1)路网内路线38条,具体为南营乡11条、陈庄镇15条,寨头乡7条,燕川乡3条、狗台乡1条、岔头镇1条;(2)路网外路线26条,具体为塔上镇3条、慈峪镇3条、岔头镇1条、南营乡3条、陈庄镇4条、寨头乡2条、燕川乡9条、北洼乡1条;(3)桥梁18座,具体为南营乡10座、陈庄镇3座、岔头镇1座、寨头乡4座;(4)涵洞17道,具体为南营乡6道、陈庄镇8道、燕川乡1道、寨头乡2道。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路面、路基防护及排水,桥梁涵洞、安全设施等工程。本标段内容涉及路网外路线5条,具体为南营乡白家沟村路、木佛塔-阎王鼻子、木佛塔-神仙洞、北营外环路、石牛沟至槐树沟;维修加固桥涵11座,建设内容包括:路面恢复、路基恢复、路基防护及排水、维修加固桥梁涵洞、恢复护栏等,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个12标段,此次招标为第四标段。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3.1.2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2 00:00至2024-01-18 23:59,(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招标人根据 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 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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