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薛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一)一标段EPC总承包已经由枣庄市·薛城区备案,招标人为山东晟润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薛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一)一标段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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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小沙河(德仁路桥—钱江市场北原永福橡胶坝)、锦阳河(泰山路大桥—小沙河入河口)。 2、工程规模:以小沙河(德仁路桥—钱江市场北原永福橡胶坝)、锦阳河(泰山路大桥—小沙河入河口)为基点,重点实施河道整治及设施提升改造、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项目建设:主要包括河道整治工程(小沙河、锦阳河):全段河道清淤,扩挖,以及河道硬质挡墙、护坡;桥梁及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的拆除新建等;泰山路、茂源路拦水坝;锦阳河段鱼鳞坝;以小沙河(长江路大桥—钱江市场北原永福橡胶坝)为基点景观、绿化、公共服务设施、智能化、亮化等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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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5)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6)设计负责人(水利)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水利水电专业),设计负责人(景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具有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8)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具有有效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备注:本招标项目的管理机构中,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同施工负责人不可兼任。(9)省外单位进入山东承揽业务,须按鲁建规范【2016】1号文执行,投标人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且报送单位基本信息。(10)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山东》网站(http://credit.shandong.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不超过3家;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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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1日 09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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