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2023年磁河大道路基防护水毁恢复工程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审批投资【2023】102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局筹措,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址:灵寿县陈庄镇磁河大道K56+500-K59+108段。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恢复磁河大道 K56+500-K59+108 部分段落路基防护,具体为片石混凝土 9479.4m³,铅丝笼护脚 4120m³。
2.1.3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业绩、信誉、人员等条件和能力,满足本公告附件1的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件1。
3.1.2(1)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12日09:00至2024年1月18日23:59,(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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