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大剧院自营项目舞台设备装卸台布置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约30万元,最终结算按照成交起步价、成交超时单价、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确认的人工及工时进行结算;
4.最高限价:起步价最高限价金额:203元/4小时/人,超时单价最高限价金额:25元/时/人。起步价或超时单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响应文件。
5.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6.项目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上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招标人对中标人实行考核、验收、综合评判,当年考核优良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每次服务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3、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为确保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若被查实为失信单位的,经磋商小组确认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7、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24日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1.项目名称:南通大剧院自营项目舞台设备装卸台布置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约30万元,最终结算按照成交起步价、成交超时单价、采购人与成交人双方确认的人工及工时进行结算;
4.最高限价:起步价最高限价金额:203元/4小时/人,超时单价最高限价金额:25元/时/人。起步价或超时单价超过对应最高限价的均为无效响应文件。
5.采购需求: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6.项目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上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招标人对中标人实行考核、验收、综合评判,当年考核优良可以续签下一年合同,合同服务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每次服务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多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争性磋商响应。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格式参见第八章)。
3、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4、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参见第八章)。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为确保守法供应商公平参加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开始后一个小时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证,并将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保存在采购档案内,若被查实为失信单位的,经磋商小组确认后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7、供应商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具体资格要求详见第八章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若响应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并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人放弃中标资格的,报财政部门将其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时间: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24日
截止时间:2024年1月2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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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3460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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