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山县Y020乡道及那兵村坡王屯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凤山县人民政府以凤山县Y020乡道及那兵村坡王屯级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协调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凤山县公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凤山县公路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改建村屯道路6.6公里,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地点位于河池市凤山县长洲镇境内,起点位于X891与Y020乡道交叉点。
2.2 招标范围:新改建村屯道路6.6公里,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地点位于河池市凤山县长洲镇境内,起点位于X891与Y020乡道交叉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项目建设地点:河池市凤山县长洲镇境内。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新改建村屯道路6.6公里,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2〕30 号) 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
3.3业绩要求: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5.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1日 00:00 时至2024年02月01日24: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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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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