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
石庄镇临江东苑G40扩建配套安置区工程供配电工程低压电缆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1583586.33(元)
最高限价:
1583586.33(元)
采购需求:
石庄镇临江东苑G40扩建配套安置区工程现需采购一批低压电缆,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且谈判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主经营范围内;2.响应供应商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谈判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1)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响应供应商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2)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响应供应商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3)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3.响应供应商或生产产品没有处于被国家电网公司及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若查出供应商所投产品在以上任何一个系统内,供应商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并取消成交资格。(四)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五)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响应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石庄镇临江东苑G40扩建配套安置区工程供配电工程低压电缆采购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1583586.33(元)
最高限价:
1583586.33(元)
采购需求:
石庄镇临江东苑G40扩建配套安置区工程现需采购一批低压电缆,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且谈判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主经营范围内;2.响应供应商取得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谈判技术规范要求。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1)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响应供应商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2)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响应供应商须取得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3)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3.响应供应商或生产产品没有处于被国家电网公司及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若查出供应商所投产品在以上任何一个系统内,供应商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标处理并取消成交资格。(四)未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http://www.jscredit.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五)授权委托书中的代理人必须是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且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投标响应时,须提供投标响应截止日前近3个月(连续)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投标响应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须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社保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三、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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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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