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青岛海湾集团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焚烧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业主为 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单位,现欲就本项目中的 第五包 闭式冷却塔 (设备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五包闭式冷却塔主体设备(不含安装):采用逆流式方形闭式冷却塔,处理能力500m3/h,包括冷却器、风机、排风系统、喷淋系统、外壳及其他附属设备等(不含循环泵、补水泵及高位水箱)。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覆盖招标产品的制造、销售或代理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表。(提供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认证证书、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5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6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认证证书,且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且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月17日
本项目 青岛海湾集团固体废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焚烧二期)项目 (项目名称)业主为 青岛海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EPC总承包单位,现欲就本项目中的 第五包 闭式冷却塔 (设备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第五包闭式冷却塔主体设备(不含安装):采用逆流式方形闭式冷却塔,处理能力500m3/h,包括冷却器、风机、排风系统、喷淋系统、外壳及其他附属设备等(不含循环泵、补水泵及高位水箱)。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的,经营范围覆盖招标产品的制造、销售或代理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的财务状况表。(提供会计事务所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认证证书、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5投标人需提供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3.6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提供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ISO9001认证证书,且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7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有失信记录且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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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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