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名称:南陵县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项目
二、招标人: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南陵县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项目;招标范围:南陵县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县经济开发区西山路与涌珠泉路交叉口西60m;建设规模:利用原厂区内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改建为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综合业务用房,占地约9.7亩。改建后的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综合业务用房,主要承担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谈话点、电子数据调查、县委巡察办公及巡察期间驻点、留置案件前期隔离等功能。
2.项目合同估算价:3988092.47元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专业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 。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1月 11日至 2024年 01月18日14:30
2.获取方式:(请登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01月18日 14:30 。
二、招标人:南陵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南陵县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项目;招标范围:南陵县县纪委监委办案中心项目,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县经济开发区西山路与涌珠泉路交叉口西60m;建设规模:利用原厂区内办公楼、职工宿舍、食堂改建为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综合业务用房,占地约9.7亩。改建后的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综合业务用房,主要承担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谈话点、电子数据调查、县委巡察办公及巡察期间驻点、留置案件前期隔离等功能。
2.项目合同估算价:3988092.47元
3.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专业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 。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不良行为披露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人(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记录披露管理办法》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本条不作要求。
7.其他要求:
(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1月 11日至 2024年 01月18日14:30
2.获取方式:(请登录)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01月18日 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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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uyu@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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