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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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江苏亭粮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盐城市亭湖区粮食储备库项目(一期)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粮食储备库项目(一期)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2. 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股园村四组。
3. 招标内容:盐城市亭湖区粮食储备库项目(一期)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结算审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接受政府审计监督。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4.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5. 服务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至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时间止。收到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后90天出具工程结算审定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有能力从事本项目相关服务的独立法人。
3.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专业为土建的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老证为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3.3、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另需配备专业造价咨询人员不少于2人,其中常驻现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1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1人。(注:同一人员同时具备不同专业只认定其中一个。)
3.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3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22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2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5、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以来(以工程结算审定单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单项投资额达5000万元以上项目的房屋建筑工程审计服务,投标时须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原件以及工程结算审定单原件。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相应指标的,须同时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如加盖招标人或招标监管部门公章的情况说明等)。
3.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服务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9、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0、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服务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收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投标保证金
本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 9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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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恒
手机:132602304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heng@dlzb.com
电话:010-53658972
QQ:313100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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