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东中心(西院)基础设施改造设计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东中心(西院)基础设施改造设计,采购预算28万元。根据西院现状(主要是围墙、大门、道路、地下管网等)出具两套设计方案,两套设计方案须包含效果图和对应的工程概算,待设计方案确定后,再由中标人进行优化,并负责后期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其他服务等。
2.3设计工期要求:方案设计(含效果图)优化工期为10个日历日,经招标人确认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期20个日历日,由于招标人确认导致超出部分时间顺延。
2.4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677号。
2.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供应商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10号报折扣系数,投标报价折扣系数不得高于100%。
2.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投标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上述证件的扫描件/照片;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4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建筑行业设计类项目且设计费部分金额超过20万元及以上有效业绩1个。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签字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为准。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6日,
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东中心(西院)基础设施改造设计项目。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东中心(西院)基础设施改造设计,采购预算28万元。根据西院现状(主要是围墙、大门、道路、地下管网等)出具两套设计方案,两套设计方案须包含效果图和对应的工程概算,待设计方案确定后,再由中标人进行优化,并负责后期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其他服务等。
2.3设计工期要求:方案设计(含效果图)优化工期为10个日历日,经招标人确认后,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工期20个日历日,由于招标人确认导致超出部分时间顺延。
2.4服务地点: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677号。
2.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供应商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10号报折扣系数,投标报价折扣系数不得高于100%。
2.7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法人资格,或为依法登记的非法人组织。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对于未进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投标人为非营利法人或特别法人的,应具有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上述证件的扫描件/照片;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4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建筑行业设计类项目且设计费部分金额超过20万元及以上有效业绩1个。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签字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为准。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五日内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3.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填写《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6日,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2月1日9时30分(即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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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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