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芒康县214国道沿线生态修复工程(纳西乡-曲孜卡乡段)EPC总承包已由西藏芒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芒发改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盘活资金、林草局调剂资金、旅发厅拨至旅发局资金,招标人为西藏芒康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芒康县214国道沿线生态修复工程(纳西乡-曲孜卡乡段)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芒康县纳西乡。
2.3项目概况:对214国道沿线纳西乡-曲孜卡乡段生态进行修复,道路总长约29.1km。其中栽植乔木6026株,灌木6029株,景观节点24880.1㎡,挖土方16568.45㎥,种植土回填14212.95㎥,配套建设景观小品、护栏、花岗岩树池等附属设施。(实际面积以最终设计工程量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芒康县214国道沿线生态修复工程(纳西乡-曲孜卡乡段)EPC总承包招标,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图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认同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
2.5.1工程勘察质量必须达到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2.5.2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4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合同总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工程勘察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投标人在2020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投标人在2020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类似项目指:类似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1.4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1.5投标单位须(请登录)注册。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1日09时30分至2024年01月17日18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31日10时00分
本招标项目芒康县214国道沿线生态修复工程(纳西乡-曲孜卡乡段)EPC总承包已由西藏芒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芒发改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于盘活资金、林草局调剂资金、旅发厅拨至旅发局资金,招标人为西藏芒康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芒康县214国道沿线生态修复工程(纳西乡-曲孜卡乡段)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芒康县纳西乡。
2.3项目概况:对214国道沿线纳西乡-曲孜卡乡段生态进行修复,道路总长约29.1km。其中栽植乔木6026株,灌木6029株,景观节点24880.1㎡,挖土方16568.45㎥,种植土回填14212.95㎥,配套建设景观小品、护栏、花岗岩树池等附属设施。(实际面积以最终设计工程量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芒康县214国道沿线生态修复工程(纳西乡-曲孜卡乡段)EPC总承包招标,包括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图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认同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
2.5.1工程勘察质量必须达到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的要求。
2.5.2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4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合同总工期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工程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0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工程勘察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投标人在2020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投标人在2020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类似项目指:类似市政工程或园林绿化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1.4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1.5投标单位须(请登录)注册。
3.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控股关系下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1日09时30分至2024年01月17日18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1月3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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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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