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
2.项目编号: /;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范围:2024-2026年度方洋集团及子公司项目工程结算审计(一审、二审)工作,专业包含:市政、港口、水利、公路、铁路。
(2)服务期限:1095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控制费率:
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 结算审核费用=基本收费+效益收费
一审:市政、港口、水利、公路、铁路:基本收费按不超过苏价服【2014】383号文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中序号12收费标准的50%计取(可竞争),效益收费按照2%计取(费率固定,不可竞争);
二审:市政、港口、水利、公路、铁路:基本收费按不超过苏价服【 2014 】383号文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中序号12收费标准的60%计取(可竞争),效益收费按照6%计取(费率固定,不可竞争);
单个结算审计项目费用不满3000元的按3000元计。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资质要求: /;
3、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市政或港口或水利或公路或铁路类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审定价超过5000万元的结算审核业绩不得少于1个,完成时间以审定单盖章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只算一项审计业绩,一项结算审计以一项工程各标段2020年1月1日以来核定金额总和为准);业绩的认定以造价咨询合同、工程结算审定单(缺少一样,不作为已完成业绩认定)为准。
4、拟派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师资格并且取得造价师注册证书5年以上(提供造价师注册证书);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5人,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磋商文件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5日
1.项目名称:2024-2026年度工程结算造价咨询服务框架协议;
2.项目编号: /;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范围:2024-2026年度方洋集团及子公司项目工程结算审计(一审、二审)工作,专业包含:市政、港口、水利、公路、铁路。
(2)服务期限:1095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控制费率:
本项目造价咨询服务费 结算审核费用=基本收费+效益收费
一审:市政、港口、水利、公路、铁路:基本收费按不超过苏价服【2014】383号文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中序号12收费标准的50%计取(可竞争),效益收费按照2%计取(费率固定,不可竞争);
二审:市政、港口、水利、公路、铁路:基本收费按不超过苏价服【 2014 】383号文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中序号12收费标准的60%计取(可竞争),效益收费按照6%计取(费率固定,不可竞争);
单个结算审计项目费用不满3000元的按3000元计。
三、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资质要求: /;
3、企业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市政或港口或水利或公路或铁路类工程结算审计项目审定价超过5000万元的结算审核业绩不得少于1个,完成时间以审定单盖章的时间为准(同一项目不同标段只算一项审计业绩,一项结算审计以一项工程各标段2020年1月1日以来核定金额总和为准);业绩的认定以造价咨询合同、工程结算审定单(缺少一样,不作为已完成业绩认定)为准。
4、拟派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师资格并且取得造价师注册证书5年以上(提供造价师注册证书);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不少于7人(其中,注册造价师不少于5人,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提供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由社保机构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提供加盖社保机构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6、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磋商;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磋商文件发布时间:2024年01月08日至2024年0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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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微
手机:13661206674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gwei@dlzb.com
电话:010-53341358
QQ:2010523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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