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公司烧碱车间碱罐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公司烧碱车间碱罐维修工程
2.2 招标范围: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公司烧碱车间碱罐维修工程,主要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清理储罐内部残余碱液并进行施工前的清洗、清理;对储罐内表面进行100%喷砂处理,对防腐层脱落部分进行重新喷涂(S31603),单台喷涂面积为700㎡;对其余焊缝及喷砂部分进行重新喷涂(S31603),单台喷涂面积为1500㎡;喷涂完成后对整个储罐内表面进行全部封孔处理。清理储罐内杂物,使储罐具备投用条件。详细工程范围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工期要求:以开工通知载明日期起80日历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 项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要求:
3.3.1 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2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或合同中包含)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碱罐维修工程(含防腐)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负全责,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和签署页等。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施工费用和项目经理信息,须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2年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招标人项目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提供承诺函)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0日起至2024年01月19日,每天9:00时-17:00时。
(请登录)受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公司烧碱车间碱罐维修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公司烧碱车间碱罐维修工程
2.2 招标范围: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氯碱分公司烧碱车间碱罐维修工程,主要包含但不限于:负责清理储罐内部残余碱液并进行施工前的清洗、清理;对储罐内表面进行100%喷砂处理,对防腐层脱落部分进行重新喷涂(S31603),单台喷涂面积为700㎡;对其余焊缝及喷砂部分进行重新喷涂(S31603),单台喷涂面积为1500㎡;喷涂完成后对整个储罐内表面进行全部封孔处理。清理储罐内杂物,使储罐具备投用条件。详细工程范围及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设备名称 |
设备规格 |
设备数量 |
备注 |
32%碱液储罐 |
φ24000×13000 V=5000m3 |
2 |
|
2.4 工期要求:以开工通知载明日期起80日历日(法定节假日顺延)。
2.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 项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招标人指定地点。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要求:
3.3.1 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2 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金额(或合同中包含)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碱罐维修工程(含防腐)业绩。(投标人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对业绩的真实性负全责,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封面、承包范围和签署页等。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施工费用和项目经理信息,须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2年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招标人项目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项目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提供承诺函)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1月10日起至2024年01月19日,每天9:00时-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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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n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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