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BN-CG-2023013
项目名称:世行贷款陕西城乡塑料垃圾减量项目汉滨区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世行贷款陕西城乡塑料垃圾减量项目汉滨区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7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90,000.00元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后续服务至项目整体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世行贷款陕西城乡塑料垃圾减量项目汉滨区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世行贷款陕西城乡塑料垃圾减量项目汉滨区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0)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或截图。若存在与响应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均响应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7日,每天
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项目编号:SXBN-CG-2023013
项目名称:世行贷款陕西城乡塑料垃圾减量项目汉滨区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79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世行贷款陕西城乡塑料垃圾减量项目汉滨区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3,79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9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世行贷款陕西城乡塑料垃圾减量项目汉滨区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90,000.00 | 3,79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天内提交成果文件,后续服务至项目整体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世行贷款陕西城乡塑料垃圾减量项目汉滨区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以及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世行贷款陕西城乡塑料垃圾减量项目汉滨区子项目勘察设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须同时具备: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拟派项目负责人:
①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有效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近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0)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或截图。若存在与响应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均响应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11日至2024年01月17日,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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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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