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编号:GACG
二、项目名称:华蓥市永兴镇、高兴镇、庆华镇、阳和镇、禄市镇等5个自主实施土地开发项目劳务采购(本项目名称以此为准)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采购分包:本项目共5个包,各包暂定预算金额(含税)如下:
1包(华蓥市永兴镇乐山寨村等8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1126423.08元;
2包(华蓥市高兴镇宋家垭村等12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2115627.42元;
3包(华蓥市庆华镇左家坪村等9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1486757.11元;
4包(华蓥市阳和镇楠木村等9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1206617.13元;
5包(华蓥市禄市镇走马岭村等7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1020427.85元。
注:
1.本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随机抽取按包号1-5的顺序依次进行,如投标人取得1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则其不得再参加2-5包中标候选人抽取活动)。
2.各包暂定金额为项目设计预算,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在项目财评总价的基础上,扣除机械采购控制价(土地平整工程财评综合单价下浮20%)及材料财评总价后剩余价格作为劳务采购总价,劳务单价按照劳务总价同比例调整,最终劳务按照调整后的固定综合单价作为合同单价,工程结算款以实际终验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审核。
3.最终的合同价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合同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经采购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调整除外。
五、工期总日历天数:各包均为30天。
六、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华蓥市永兴镇、高兴镇、庆华镇、阳和镇、禄市镇等5个自主实施土地开发项目劳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各包均适用):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二)特殊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对经国务院同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地区,相应资质被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根据国家规定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土地整治类施工劳务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其他可证明材料)加盖鲜章,业绩日期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落款时间为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八、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1 月11日09:00至2024年 1月15日17:00时。
二、项目名称:华蓥市永兴镇、高兴镇、庆华镇、阳和镇、禄市镇等5个自主实施土地开发项目劳务采购(本项目名称以此为准)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采购分包:本项目共5个包,各包暂定预算金额(含税)如下:
1包(华蓥市永兴镇乐山寨村等8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1126423.08元;
2包(华蓥市高兴镇宋家垭村等12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2115627.42元;
3包(华蓥市庆华镇左家坪村等9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1486757.11元;
4包(华蓥市阳和镇楠木村等9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1206617.13元;
5包(华蓥市禄市镇走马岭村等7个村土地开发复垦项目):1020427.85元。
注:
1.本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包(随机抽取按包号1-5的顺序依次进行,如投标人取得1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则其不得再参加2-5包中标候选人抽取活动)。
2.各包暂定金额为项目设计预算,仅供投标人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最终在项目财评总价的基础上,扣除机械采购控制价(土地平整工程财评综合单价下浮20%)及材料财评总价后剩余价格作为劳务采购总价,劳务单价按照劳务总价同比例调整,最终劳务按照调整后的固定综合单价作为合同单价,工程结算款以实际终验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审核。
3.最终的合同价为含税价,包含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合同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作任何调整,但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经采购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调整除外。
五、工期总日历天数:各包均为30天。
六、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华蓥市永兴镇、高兴镇、庆华镇、阳和镇、禄市镇等5个自主实施土地开发项目劳务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七、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各包均适用):
(一)一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制投标情形。
(二)特殊条件: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对经国务院同意开展“证照分离”改革的地区,相应资质被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或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根据国家规定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加盖鲜章】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3.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土地整治类施工劳务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意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等其他可证明材料)加盖鲜章,业绩日期的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落款时间为准】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八、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 1 月11日09:00至2024年 1月15日17: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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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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