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贵州省剑河县镇江绿色产业型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已由 剑河县水务局 以 关于对《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贵州省剑河县镇江绿色产业型生态清洁小流域实施方案》的批复剑水批〔2023〕26号批准建设,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620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项目法人为剑河县水务事业发展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 招标人为剑河县水务事业发展中心,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剑河县 革东镇皆道村、柳川镇镇江村和南加镇九旁村 。 |
2.2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面积12.42km²,其中封育治理11.71km²,经济林km²,50m³蓄水池23座,沉砂池23座,排(引)水沟1800m,混凝土硬化生产道路(1m宽)2300m,混凝土硬化机耕道(4m宽)5900m,铺设农田生态供水管道1500m,砖砌花台400m,种植月季824株,种植桂花136株,封育碑20块,项目简介碑1座。 |
2.3 合同估算价:6200000元。 |
2.4 计划工期:360 天。 |
2.5 标段划分:2024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贵州省剑河县镇江绿色产业型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1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1月31日 09时10分,(请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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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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