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报批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水土保持敏感因素排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取得评审意见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批复意见,满足项目建设和报审的规定。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框架协议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2星及以上。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至少具有3项风电或光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专题报告类型页、签字盖章页等)及与合同项目对应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行政许可决定书。
3.2.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不低于2名,均需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水土保持相关专业)、2项及以上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绩,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主要编制人员(含项目负责人)不低于5名,应具有新能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经验,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2.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0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01月16日17时00分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3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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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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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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