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仓数字化集成项目7857101】,本次采用自购方式,由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招标范围包括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仓数字化集成项目7857101系统集成服务及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采购。
1.2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仓数字化集成项目7857101所涉及的集成服务及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19792481元(不含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的规模、标的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1.2.1项目地点:太仓,招标人指定地点。
1.2.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行业规范。
1.2.3★交付期:每次单个充电站项目接到甲方签发的联系单后开始备货,备货周期为20天,备货周期内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站点基础施工及配套电缆铺设安装等工作,30天后进场安装设备并调试,备货周期期满后的【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能够运行。
1.2.4★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保期至少为2年,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9792481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3654867元(不含税),集成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6137614元(不含税),投标人设备部分或集成部分任一报价(不含税)高于对应部分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招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投标人须具有由住建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6投标人具备以下业绩要求(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9) 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月15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1.1 项目概况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仓数字化集成项目7857101】,本次采用自购方式,由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招标范围包括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仓数字化集成项目7857101系统集成服务及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采购。
1.2招标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太仓数字化集成项目7857101所涉及的集成服务及服务过程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采购,本项目采购金额预估为19792481元(不含税),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的规模、标的名称、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服务名称 |
数量 |
1 |
系统集成服务 |
系统集成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1.2.1项目地点:太仓,招标人指定地点。
1.2.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行业规范。
1.2.3★交付期:每次单个充电站项目接到甲方签发的联系单后开始备货,备货周期为20天,备货周期内在甲方指定地点完成站点基础施工及配套电缆铺设安装等工作,30天后进场安装设备并调试,备货周期期满后的【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能够运行。
1.2.4★质保期:本项目免费质保期至少为2年,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9792481元(不含税),其中设备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3654867元(不含税),集成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6137614元(不含税),投标人设备部分或集成部分任一报价(不含税)高于对应部分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招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投标人须具有由住建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质之一: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资质相应等级应满足上述要求,并提供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6投标人具备以下业绩要求(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2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2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8)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9) 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月11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月15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