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休宁县华美达酒店装饰采购项目已由休宁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休发改备字5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康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山康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休宁县华美达酒店装饰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JXGC2024G002
2.3建设地点:黄山市休宁县
2.4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约5155.58万元。首层总面积1068㎡(含酒店大堂,前台办公,大堂吧、酒店后勤、消防控制室)等、二层总面积1020.62㎡(自助餐兼西餐厅、厨房备餐厅)、三层总建筑面积:1188.47㎡(会议室2间、中餐包厢10间)、四层总建筑面积:1113.43㎡(健身房、酒店后勤仓库,酒店管理办公室,员工更衣室,员工餐厅)、五层至十一层客房部分总面积1113.43×7=7794.01㎡(客房139间)。门口停车场园林景观、地下室等。包含装饰装修、设备采购、机电安装等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51555834.15元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2.11项目性质:装饰装修工程
2.12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需同时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②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单位,需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
②联合体成员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③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
④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招标公告3.3信用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6.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3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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