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报名截止: 2024-01-13 14:14:00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交通建设分公司南方分公司
曹妃甸粮食仓储及精深加工中心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交通建设公司南方分公司曹妃甸粮食仓储及精深加工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
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对曹妃甸粮食仓储及精深加工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分包商参加投标及洽谈合作事宜。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曹妃甸粮食仓储及精深加工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2.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3.建筑规模: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加工米果4380吨的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101.17亩,总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建设仓储车间、研发车间、 检测车间、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
二、招标主体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交通建设公司南方分公司
三、招标内容
曹妃甸粮食仓储及精深加工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临时用电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清单量为暂估工程量,只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实际工程量以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四、工期要求
以招标人具体通知为准。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成建制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符合我司要求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代理人必须得到投标单位的授权。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留存招标人处)。
3、人员、资金、服务、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符合国家规范或标准规定的生产、制造或经营能力。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交通建设分公司南方分公司
曹妃甸粮食仓储及精深加工中心项目临时用电工程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交通建设公司南方分公司曹妃甸粮食仓储及精深加工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
临时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对曹妃甸粮食仓储及精深加工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临时用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分包商参加投标及洽谈合作事宜。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曹妃甸粮食仓储及精深加工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部
2.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
3.建筑规模:项目建成后达到年加工米果4380吨的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 101.17亩,总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建设仓储车间、研发车间、 检测车间、生产车间及生产设备、相关配套辅助设施等。
二、招标主体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交通建设公司南方分公司
三、招标内容
曹妃甸粮食仓储及精深加工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临时用电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清单量为暂估工程量,只作为投标报价的依据,实际工程量以经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为准。
四、工期要求
以招标人具体通知为准。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成建制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符合我司要求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代理人必须得到投标单位的授权。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留存招标人处)。
3、人员、资金、服务、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符合国家规范或标准规定的生产、制造或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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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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