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复核审计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以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县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202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及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雄县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复核审计;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内,雄昝大街以南、规划 E08 支路以北、将台路以东、站西路以西区域;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4、招标控制价:1207800元;5、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172900 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 838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32649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8329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49351 平方米);6、服务期限: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配合完成全部审计工作止;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定。
2.2招标范围:对上报的工程量、进度款等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作为招标人申请项目资金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涉及工程资金支付的复核审核,并出具相关成果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详见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0 00:00至2024-01-31 09:29(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31 09:30。
本招标项目雄县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一期复核审计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以雄县改革发展局关于雄县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雄改发审字【2023】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及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雄县科创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复核审计;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雄安新区雄县组团内,雄昝大街以南、规划 E08 支路以北、将台路以东、站西路以西区域;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4、招标控制价:1207800元;5、工程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172900 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 838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32649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83298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49351 平方米);6、服务期限: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配合完成全部审计工作止;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规定。
2.2招标范围:对上报的工程量、进度款等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作为招标人申请项目资金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有涉及工程资金支付的复核审核,并出具相关成果意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1.2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详见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1.4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2022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1-10 00:00至2024-01-31 09:29(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31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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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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